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大兴安岭林业集团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19 号),进一步规范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工作,科学开展灾后恢复重建,不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,我局组织修订了《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办法》(见附件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办法
ag凯发官网 copyright © 2016 广州沛森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粤icp备16061971号